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培养和储备一批高素质、专业型干部,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,经研究,决定面向寿光市之外公开引进金融、城建、规划、工业、环保、安监、电子商务、生态农业等紧缺专业人才,充实到政府部门、镇(街道)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引进对象
(一)政府部门和镇(街道)紧缺专业人才
本次引进政府部门和镇(街道)紧缺专业人才人数为4名。报名条件如下:
1、市外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,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;
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品行端正,实绩突出,群众公认,身体健康;
3、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;
4、具有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
本次引进我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30名。报名条件如下:
1、市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。其中,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,需已进行事业单位聘用登记,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。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综合素质较好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3、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
4、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三)国有企业紧缺专业人才
本次引进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紧缺专业人才10名,报名条件如下: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综合素质较好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2、具有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3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四)其他要求
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35周岁以下,单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见附件1。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实际,突破人才引进数量限制的职位(岗位)将另行公告。
年龄、工作经历、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执业(职业)资格证书、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名:
1、曾受刑事处罚和党纪、行政处分的;
2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3、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;
4、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;
5、尚在试用期内的(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、新招聘人员试用期、任职试用期等);
6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具体引进职位(岗位)及条件、要求详见《寿光市2017年“引才计划”职位(岗位)汇总表》(附件1)。
责任编辑(张迪)